Tuesday, 15 January 2013

百科與我

我的知識,常常是臨時從維基百科查出來的。

維基百科上面的知識,當然不是絕對的真理,很多還是有爭議的論述。但是,它提供了我們一般老百姓快速免費的基礎普及知識。從這一點來說,我很感謝有這麼一個平台存在。我三不五時也想把自己的研究寫到維基的平台上去分享,但因為不熟維基的系統,遲遲沒有著手。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教我。

以前在某家書店,看到一些「古書」,也是百科全書,但是打開之後,裡面有很多塗黑的部分,我猜大概是國民黨時代為了控制言論,刻意抹去的,因為內容大多是關於政治。現在的地球上,仍然有許多人不能使用維基百科。這點再次讓我們想到,不管表面上看起來如何中立的知識,都會跟政治扯上關係。你不管政治,政治還是會來管你。

希望維基百科能夠越做越好,讓所有人都能共享免費的基礎知識!


Monday, 7 January 2013

伽利略的禮物交換

2013年1月7日,農曆十一月廿六日。維基百科上說1610年的這一天伽利略用望遠鏡發現木星的衛星。

根據伽利略的《星際信使》(Sidereus Nuncius),1610年1月7日他觀測到木星,跟木星旁邊的排成一直線的三顆星體,他以為是三顆恆星,在接下來的數日,他每天晚上觀察木星與恆星的相對位置,發現那三顆星一直伴隨木星左右,後來其中一顆還分成兩顆。到1月15日,他確信這四顆星星不是恆星,而是木星的衛星。

這件事情是科學革命中的重要事件之一,因為它直接挑戰托勒密的地心體系,有四顆星體明顯不繞地球運行。科學革命的議題太複雜,我沒有能力在這裡討論,但這一天的確值得回憶伽利略。

後來伽利略,並將這四顆衛星以「麥第奇之星」之名獻給當時已繼任托斯坎尼大公的科西摩與他的三個兄弟,讓他們的名字與希臘羅馬神話中的神祇,同樣永恆地高掛天空。這是一項無價的禮物。他所獲得的回報,則是在46歲時改變生涯,由「錢少、事多、離家遠」的帕度亞大學數學教職,轉成「錢多、事少、離家近」的麥第奇宮廷數學家與自然哲學家。由於廷臣伽利略擁有自然哲學家的身分,提供他探討自然哲學的社會性合法身份,才使他推動哥白尼打算跨越自然哲學與數學天文學的日心說。



Friday, 4 January 2013

牛頓到底是生於1642年還是1643年?

2013年1月4日,農曆十一月廿三日。這一天世人紀念牛頓的生日。可是,牛頓出生那天,他的家人其實在慶祝耶誕節。


古羅馬帝國使用的儒略曆 (Julian Calendar),定一年為365.25日,但實際上一個回歸年約為365.2422日,所以曆法走得比實際地球繞太陽還慢一點。因此,每年的節氣,例如春分,會比日曆上定的日期要提早出現。由於春分的日期與復活節的推算有關,所以對教會來說知道正確的春分日期乃是大事。儒略曆經過十六個世紀的使用,到1582年時春分已經比日曆上提早10天到來,於是當時的教皇格里十三世下令改曆,將一年定為365又97/400日,並且把當年的10月5日直接改成10月15日,也就是拿掉十天,使得曆法與天象得以吻合。這個曆法就是目前地球上通行的格里曆 (Gregorian calendar),中文世界稱之為「陽曆」、「西曆」或「新曆」。

但是,在當時只有舊教國家遵行教皇改曆的命令,東正教與新教國家不甩教皇。所以當牛頓出生時,英格蘭的曆法比歐陸大多數國家還慢十天,因此對牛頓自己來說,他的生日是1642年的耶誕節,不是我們說的1643年1月4日。英國一直到1752年才接受新曆。




Monday, 31 December 2012

2012年末棒球雜談

我在博士論文裏面, 曾經略微觸及朝鮮算學與政治的關係. 連數學都可以跟政治扯上關係嗎? 至少在明清跟朝鮮都可以舉出例子. 這兩年我越來越相信, 天底下沒有甚麼事情跟政治可以脫勾, 所以跟政治有連結不必然讓某件事變成壞事.

2012年的最後一天, 我回顧了一下自由跟聯合兩電子報的體育版, 果然都有十大棒球新聞, 只不過, 自由講的是今年 "台灣棒壇" 的十大新聞, 聯合則是 "中華職棒" 的年度十大新聞. 這又讓我想起了棒球與政治的連結. 台灣人對此完全不陌生, 因為從60-70年代三級學生棒球開始, 中華民國統治下的台灣居民, 就是靠著這些選手的打拼看到自己在世界的位置. 棒球的狂熱牽動了國族的情感, 所以棒球被稱為 "國球", 2008年8月15日跟2009年3月7日中華台北的兩場敗仗被稱為 "國恥".

回到兩大報的十大棒球新聞. 聯合因為局限於中華職棒, 對旅外選手與經典賽全然不提, 使得裏面加入許多台灣球迷不太注意的新聞. 聯合的第一大新聞竟然是黃鎮台接任中華職棒會長. 這位與國民黨淵源深厚的會長今年的政績的確有目共睹, 但是比起興農轉賣來說, 新聞性應該沒有那麼大. 中華職棒的會長有點像聯合國秘書長, 雖然是行政首長, 但實權不大. 中華職棒的球團老闆, 就像安理會成員國領袖, 他們才是真正呼風喚雨的人. 不過聯合的新聞扮演暮鼓晨鐘的角色倒算稱職, 因為它也把很多負面的新聞寫出來, 例如呂文生事件跟年度救援王爭議.

反觀自由就歡樂許多. 因為不限於中華職棒, 所以像經典賽資格賽三連勝還有陳偉殷美國大豐收的新聞都有列入. 講到殷仔就想到他的總教練會告誡各國記者不要用中華台北稱呼台灣, 這種對我們台灣人胃口的論調, 連結到殷仔的表現, 使得他的表現被列成第一大新聞, 也不奇怪. 十大新聞裏還有大樹哥哥的風波, 顯見自由八卦的取向越來越明顯. 不過總括來說, 這十條新聞的確是台灣球迷今年比較注意到的棒壇大事.

台灣棒球去年已經 U 形反轉, 今年希望更要一飛衝天! 下面附上兩大報的新聞連結.


聯合新聞網

自由電子報

Thursday, 27 December 2012

好文推薦:韓國關於「死刑制度」存廢的爭辯與省思

地球上有與多國家在法律上保留死刑,但在實際上不執行或是由國家元首將死刑判決減為無期徒刑。韓國即是一例。我過去曾試圖討論科幻片中的死刑議題,但是資料太少而作罷,不過當時我的觀察是,好萊塢對未來的想像中,即使把20世紀看成野蠻的世紀,但令人驚訝地,廢除死刑卻不見得代表進步的象徵,因為想像中的未來死刑仍然存在。類比來說,我其實不認為死刑的存廢需要考慮社會是否「進步」到像歐洲這樣的生活方式,而是應該考慮現在台灣社會的需要。

回到當代的想像,韓國跟台灣同屬儒家文化圈僅有的民主國家,兩國的人民也大部分贊成死刑的存在。所以我們在考慮死刑存廢時,韓國的學理討論與社會實務也可以作為台灣的參考。以下附上董思齊老師的原文。

韓國關於「死刑制度」存廢的爭辯與省思

Wednesday, 12 December 2012

讓人心情複雜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台灣人對這面旗有著很複雜的感情。它一方面是國民黨威權統治的象徵,另一方面又是台灣面對中國打壓時的反抗旗幟。所以,當台灣的棒球選手在國際場合憑藉優異表現讓世人看到中國民國國旗時,台灣人都很感動。雖然台灣的國家隊曾兩度輸給中國,但棒球仍是少數台灣在國際競賽中擁有重要地位的場域。所以我一直天真地覺得,棒球對台灣人的國際能見度,人民信心,甚至國族認同,都扮演很重要的角色。


圖片來源: World Baseball Classic

Saturday, 5 March 2011

康德與非歐幾何

讀了 James R. Brown 的書之後 (警告: 他是強烈的Platonist), 稍微了解康德對時間與空間的看法. 根據 Brown 的說法, 康德的中心思想之一是, 我們無法經驗到獨立於我們的事物, 而是心靈提供了經驗的架構. 時間, 空間與因果關係等, 都不是獨立客觀的實體. 我們經驗到了物體在空間的位置與事件在時間的順序, 是因為時間與空間是心靈對經驗的貢獻 - 時空是經驗的 "形式".

重點來了 --> 我們對幾何真理的先驗知識是來自一個事實: 空間是我們心靈的創造.

OK. 以我初步的理解, 這樣的確就讓人有空間可以說康德不贊成非歐幾何. 因為在康德的年代 (1724-1804), 還沒有真正非歐幾何的發表 (Bolyai 與 Lobachevsky 都在1820-30年代才發表, 高斯18世紀的研究完全沒發表). 康德認為空間是心靈的創造, 而康德的幾何只有歐式幾何, 所以他所謂先驗的幾何真理都是歐式空間中的命題. 後人的確可以此認為他不贊同非歐幾何的可能性, 因為幾何不可能獨立於人類心靈創造的空間, 而這個空間在過去2000年已經被歐式幾何提供了完整的先驗系統.

我對哲學真的很外行, 請臉書上的各位先進指教.

Wednesday, 5 May 2010

死刑、嚇阻犯罪、復仇、生存權


我的很多朋友都知道,我是贊成廢除死刑的,或是說,我不認為國家有權利執行死刑。之前王清峰部長的爭議,其實把死刑存廢的輿論引到一個不相干的議題上,就是「寬恕」。包括我在內,很多反對死刑的人,其實從來都沒有希望被害者家屬或社會要寬恕犯罪者。說句難聽的話,如果那些死刑犯自殺,或是在戶外被雷打死,我真的不會感到難過。我反對死刑的理由,主要是因為,我不認為死刑的存在有嚇阻犯罪的效果,而且,我也反對以「復仇」當作社會正義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國家對國民生存權的保障,應該適用所有人。

包含我在內,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一種素樸的正義感,認為犯了謀殺罪的人應該被處死。事實上,當我們把一個罪犯關進監牢,他就已經失去危害社會的能力,我們該做的,不是把他殺死來安慰家屬,而是將之終身監禁,讓他無法再害人。我們現代人並不會贊同古代巴比倫人那種「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正義,因為我們早已不贊成復仇式的正義。不知道為什麼,講到殺人犯,我們台灣社會就有復仇的慾望。我知道很多人會說,沒有親人被害的人,不能瞭解他們的悲痛,所以無權置喙。我百分之百同意我無法瞭解他們的悲痛,但是如果我們不能反對死刑的話,那許多沒有親人被害的人是否也不能贊成死刑呢?如果只有被害者家屬可以表達意見,那我們的正義是否又會回到復仇式的正義呢?如果有人開車撞傷我,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我可能會生氣到想打斷他一條腿,甚至殺了他,但是法律不允許我這麼做,法院只會把他關到監牢,幾年之後,我的傷痕依舊,但出獄的他已經可以把過去的錯誤拋在腦後。他賠我再多錢,我也無法回復健康,所以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但社會認為關幾年加賠錢已經足以作為他的懲罰,並且嚇阻其他人再犯。所以,我要說的是,我們的社會,講到殺人犯以外的地方,都認為不可復仇,但是對這些殺人犯,卻認為一定要殺掉才能安慰家屬。現在很多不管是贊成或反對死刑的人,都在積極協助推動受害者保護,這是好事,也是政府早就該做的事,但執行死刑,真的不見得跟保護受害者有關,對於非殺人案件跟殺人案件,我覺得都是如此。

另外,關於死刑對犯罪嚇阻的問題,我覺得雙方的意見是沒有交集的,我也只能略敘淺見。支持廢死刑的人說,沒有死刑的歐洲國家治安是比較好的,反對廢死刑的人說,我們國情不同,在華人社會,這是必要的正義。關於死刑有無辦法嚇阻犯罪,如果歐洲的例子不適用,那中國的例子應該可以好好討論。中國是連貪污犯都可以判死刑的國家,但是中國官員的貪污行徑,我想舉世皆知,殺掉幾個大貪污犯,不會讓其他人不敢做,因為他們不見得會被抓到。台灣的貪污雖然不少,但我相信大家都可以同意,台灣貪污的嚴重性要比中國要輕微,為什麼呢。因為連總統貪污都有可能被抓到,一般貪污犯要全身而退的難度很高。所以,所謂嚇阻犯罪,重點不是刑罰多重,而是有沒有完善的社會制度,以及預謀犯罪者認為「自己會不會被抓到」。

最後是國家有無權利終結個體生命。我不是憲法專家,但我知道人民的生存權是國家應該保障的,而且憲法關於人民權利的規定,是一體適用的。當被害者被殺死了,是政府沒有盡到憲法規定的義務,所以我們要做的,是要求政府改善經濟、教育與治安,讓未來犯罪率降低,受害者變少,而不是去終結另一條生命,特別是被關起來已經無法危害社會之受刑人的生命,希望用這樣來嚇阻犯罪或撫慰受害者。這樣不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權,要讓謀殺減少或消失,才是保障國民不受害的方法。

上面都是我不成熟的想法,請各位朋友多加指正,謝謝!